Thursday, November 6, 2008

美国之黑马:奥巴马(Obama)

我们常以形容一些政治人物,尤其是那些在比较难以胜出的选区获胜,而却知名度并不是很高的政治人物为“黑马”,就如王乃志于2004年全国大选以一万多张多数票当选马六甲市区国会议员,令人大跌眼镜,竟然击败当时的民主行动党秘书长郭金福。翻看马六甲市区的选举成绩,林吉祥与林冠英父子曾在该地中选国会议员,而却多数票还是一届比一届高,但是因为马华出了黑马,上届大选才能收回地盘,如今却又输了。辛庆这匹黑马当选马华中央委员会成员,不愧是媒体所称的后期新秀。
马华党选刚过,美国总统选举到来了,今年民主党派除了一匹黑马,由于他的皮肤属于黑色,刚巧英文翻译的名字在中文又有个马字,所以博主称他为“黑马”。人称大马第四任首相为“老马”,俗语说:老马识途,老马的脑筋果然厉害,带领马来西亚经济和政治冲向高峰。但是黑马的能力就有待考验,因为“路遥知马力”。
美国之黑马也不输,看他那总统选举的辩论,说他如何带领美国走出金融风暴,虽然比对手麦凯恩来的年轻,更比对手的肤色来得不同,但是他却改写了美国的历史,成为美国第四十四任总统之际也是美国的之第一人黑人总统。可见先进国已经不再分肤色,不像一些第三世界国家。
要是我们没人都以工作表现和办事能力来评估一个人,而不是道德价值观的话,那么拿督斯里蔡细莉是值得赢得,确实是没有一个卫生部长能像他那样走偏全马的中央医院。可是往往当我们评估一个人时是以肤色,落点来给分,而却这个是一个错误的观念,在现今的世界已经是不实用了。
恭喜奥巴马当选,成功接手一个烂摊子,真是考验他如何把烂摊子高成跨国企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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